是中国戏曲中的音乐部分,包括声乐部分的唱腔、韵白和器乐部分的伴奏、开场及过场音乐。其中以唱腔为主,有独唱、对唱、齐唱和帮腔等演唱形式,是发展剧情、刻画人物性格的主要表现手段。唱腔的伴奏、过门和行弦起托腔保调、衬托表演的作用。开场、过场和武场所用的打击乐等则是喧染气氛、调节舞台节奏与戏曲结构的重要因素。
戏曲音乐是中国戏曲这种综合了戏剧、音乐、表演、杂技、舞美等多种艺术手段为一体的综合艺术的重要组成部分,可以集中地表现戏剧的内容,也是区分不同剧种的主要标志。
戏曲音乐的发展历史悠久,汉代的民歌、百戏音乐,唐代的歌舞音乐和宋代说唱艺术音乐是其发展的基础。
戏曲音乐的结构主要有两种形式:
1、曲牌体(又称联曲体)。即各种曲牌根据唱腔设计的需要进行联缀的套曲形式。其中包括散-慢-快-散的板式变化;
2、板腔体(也称板式变化体),包括基本板式、附属板式和各种腔调等。